合肥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为确保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阅读,严格遵照执行。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笔试+口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二、报名及面试资格
2020年,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实行鼓励政策。
学前教育专业鼓励政策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执行。
1)报名条件
所有报考学生须取得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要求,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同时要求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①高职所学专业为:670102K学前教育、670101K早期教育;
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③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学习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知识;
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⑤高职(专科)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⑥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20%以内。
2)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严格按照《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的报名办法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须于4月16日-4月22日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
(2)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按如下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扫描件文档格式要求为PDF格式,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学前教育专业鼓励政策报名材料)以电子档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sb@hf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2158118)。
①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申请鼓励政策考生面试申请表》(附件2);
②获奖证书原件(无获奖证书原件,不得报考);
③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加盖红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⑤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学籍成绩单(毕业学校成绩系统打印格式);
⑥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所学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综合排名。
未按要求报名、填报志愿和提交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特殊类型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复审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和报名资格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纪委备案。请报考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原件复核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报考实行承诺制,对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不实者,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面试工作将在学校招委会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招生办)组织实施,纪委负责监督。面试过程以专业组进行。
五、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核实考生信息并点名签到,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面试(笔试+口试)中,考试编号为考生唯一识别,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身份信息。
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后,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主考室进行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滞留。
六、面试内容(笔试+口试)及评分办法
笔试考试时间共45分钟,考生在主考室内同时进行,开考时给考生统一发放试题,考试结束考生立刻离开主考室,返回候考室。考官进入主考室,根据评分标准,给每个测试卷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笔试结束后,开始口试。口试在纪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每个考生口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口试情况,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口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综合计算所有考官的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口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和《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20〕21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我校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笔试*60%+口试*40%),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对面试合格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拟录取名额占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未获得拟录取资格者可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
八、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及休息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纪委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面试期间,监督员可对主考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九、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纪委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本方案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